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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

陈华委员建议:建立透明公正的绿色慈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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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美美们”挖了慈善基石

深圳商报特派记者 陈晓薇

  从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爆出的“万元餐”,到“郭美美”事件与红十字会的瓜葛,再到青基会的中非希望工程遭质疑,2011年不断爆出的丑闻事件将中国慈善机构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深圳京基集团董事长陈华准备提交一份提案,开篇就拿“美美们”说事,针对慈善组织定位不清晰、管理不透明、财政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症结,开出重构慈善事业公信力的三剂“药方”。

  定位不清晰:

  立法扫清准入障碍

  多年来慈善捐赠款项超过一亿元,曾荣获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大奖、首届鹏城慈善奖慈善个人等多个奖项的陈华,对发展慈善事业有着自己的体会。他希望通过体制改革推动民间慈善力量发展,而前提就是立法明确慈善事业定位。

  陈华指出,我国的慈善事业目前定位尚不清晰,对于慈善是民间事业还是政府管理的事业,迄今还没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共识。因此,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活动规则、监管机制,引导慈善组织良性发展。按照当前法律规定,中国社会团体成立采用在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双重登记”的制度。实践中,因为需要承担监管责任,有资格当业务主管的部门往往对提出申请的组织拒管。

  陈华表示,业务主管部门的缺失一直是中国众多民间慈善组织头等难题。这就需要加快中国慈善立法,从法律上扫清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障碍,通过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可以让更多热衷慈善事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进来。

  财政不公开:

  用健全的法规看管好爱心

  “要用健全的法规制度看管好社会的爱心。”陈华说,目前中国慈善事业道路上的另一大障碍就是法规制度的缺失。我国仅有民政部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但慈善公益组织在善款募集方式、救助对象确定、资金使用监管和信息公开等方面,都缺乏严格而细致的规范,行业管理更是缺乏自治性习惯。因此,健全规范制度,打造信息公开透明的“绿色”慈善组织,成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陈华认为,深圳有特区立法权,在立法方面亦有为国家试水探路的职责。深圳应该在全国率先制定相关法规,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监管不到位:

  “绿色”体系定期公布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的基础,而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基石。陈华说,目前中国慈善还存在一些机制上的缺失,需要政策法规去规范,尤其要加强监管,建立起透明公正的“绿色”监督体系,这样才能重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陈华建议成立专门的慈善组织监管机构,实施对慈善组织的全面监管和统一协调。特别是要坚持通过审计机构定期与不定期地对慈善机构的财务与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其次,要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由具有合法资质、公信度好的中立第三方,对慈善机构定期进行资质、财务状况、信用等级评估并予以公布,对违规的慈善组织予以降级直至取缔。此外,还要允许捐赠者、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个人和机构,对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慈善机构也应随时接受公众的质询,从而使各慈善机构对捐款的使用去向保持高度透明,促进行业自律的完善,提高慈善机构公信力。